局办公大楼

 局长:贺有春

局领导班子


一、单位简介

    宜都市气象局建于1958年,为国家一般气候站,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。主要业务有地面气象观测、天气预报、气象公益服务、科技产业服务、人工影响天气、防雷减灾工作,气象行政执法等,现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6人。
    近几年来,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,宜都的气象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,台站面貌大为改观,科技含量不断提高,业务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,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拓宽,在宜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,在防灾减灾中取得了明显的经济、社会效益,近几年来多次被市委、市政府授予“双文明单位”和“先进基层党组织”称号;2004年率先在全省完成业务规范化建设任务,在宜昌范围内率先完成等效雷达项目建设阶段性任务;2004-2005年度被宜昌市委、市政府命名表彰为宜昌市级文明单位。宜都气象人团结一心、与时俱进,正以饱满的热情为“加速发展、强局兴业”共奔全面小康而奋力拼搏。

大气探测室天气预报会商中心地面气象观测场人工增雨作业现场  
二、机构设置
    1、内设机构
         局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业务科
         气象科技服务中心
    2、事业单位
         宜都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宜都市防雷检测所
 
三、服务项目
 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服务项目:
    1、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管理
    2、气象预报制作和发布传播管理
    3、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
    4、充灌施放升空气球管理
    5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
    6、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规划、设计以及建设工程使用的非气象主管机构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核


四、办事承诺
   1、决策服务让领导满意,公益服务让社会满意,专业服务让用户满意,专项服务让部门满意,指导服务让基层满意。
  2、关键时期、重要农时季节、重要天气活动以及重大过程时,提前2天以上发布专题气象服务预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传递。
  3、及时制作传送电视天气预报节目。
  4、防雷装置安装的设计审核验收,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验收完毕。
  5、施放升空气球机构及技术人员申报资格证,15日内组织审查,审查合格的30日内发证。
  6、申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岗位资格证,经技术考核合格后上报省气象局30日内发证。
  7、气象计量器具强制检定,随到随办,集中送湖北省气象局检定。
  8、申请传播气象信息,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答复。
  9、因工程建设、城市规划需要,必须迁移国家一般气象台站或其设施的,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气象局审查,呈省局批准;需要迁移国家基本气象站或其设施,应先由市气象局组织审查,经省气象局同意后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,并在对比观测满一年后,报批的建设项目才能动工实施。
  10、一般灾情证明随到随办。
省、市气象局领导十分重视宜都气象事业的发展,曾多次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
  
省气象局刘志澄局长检查我局业务规范化建设
宜昌市气象局局长雍绍林、副局长陈少平陪同

省气象局局长刘志澄、办公室许主任、业务处杨处长指导我局等效雷达项目建设

省气象局老局长翁立生来我局调研

省气象局陈晓元副局长、计财处吴处长一行来我局检查基础设施改善工作

省气象局柯贻明副局长、计财处杨处长
来我局检查我局基础业务工作